再制造产业:一块可望可及的大蛋糕
核心提示:分析人士普遍认为,政府此举将令我国再制造产业发展步入快车道。
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科技部、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1部委5月31日联合发布《关于推进再制造产业发展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将汽车发动机、变速箱、发电机等零部件再制造列为重点,把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范围扩大到传动轴、机油泵、水泵等部件;同时,推动工程机械、机床等再制造,大型废旧轮胎翻新。
分析人士普遍认为,政府此举将令我国再制造产业发展步入快车道。光大证券策略分析师郭国栋表示,再制造产业的技术和市场都已经成熟。从行业和产业链的角度来看,三类企业将因为再制造业的发展而受益。第一类是具有或未来可能具有再制造技术的企业;第二类是具有配套能力的零配件生产商;第三类是具有回收与销售渠道的企业。
将制定发布《再制造产品目录》
11部委联合发布的《意见》指出,我国将紧紧围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,从提高再制造技术水平、扩大再制造应用领域、培育再制造示范企业、规范旧件回收体系、开拓国内外市场着手,加强法规建设,强化政策引导,逐步形成适合我国国情的再制造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,实现再制造规模化、市场化、产业化发展,从而将再制造产业培育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,推动循环经济形成较大规模,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、环境友好型社会。
据发改委环资司有关负责人介绍,再制造是指将废旧汽车零部件、工程机械、机床等进行专业化修复的批量化生产过程,再制造产品达到与原有新品相同的质量和性能,是循环经济“再利用”的高级形式。与制造新品相比,再制造产品可节省成本50%,节能60%,节材70%,几乎不产生固体废物。
发改委等部门强调,发展再制造产业不仅有利于形成“资源-产品-废旧产品-再制造产品”的循环经济模式,可以充分利用资源,保护生态环境,而且能为社会提供大量就业机会,是促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有效途径。
2005年,国务院在《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》中曾明确提出支持发展再制造,第一批循环经济试点将再制造作为重点领域。去年1月实施的《循环经济促进法》将再制造纳入法制化轨道。
11部门表示,将制定发布《再制造产品目录》,研究对列入目录的再制造产品的财政税收优惠政策;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再制造提供信贷、担保等投融资服务。循环经济专项资金要将再制造技术研发、示范和推广项目作为支持重点,推动再制造产业发展。鼓励政府机关、事业单位优先采用再制造产品。
再制造产业前景巨大
据光大证券策略分析师郭国栋、开文明、肖超虎预计2015年我国再制造产业的市场规模可达1900亿元,再制造业发展潜力巨大。
“美国2002年再制造产业的年产值为G D P的0.4%。我国2009年G D P预计达到33.5万亿元,2010年有望达到37万亿元,2015年则有望达到48万亿元。如果我国2010年和2015年的再制造产业水平达到0 .2%和0.4%,则再制造产业年产值将分别达到740亿元和1920亿元。”上述分析师表示。
几个重要领域对再制造服务的需求造就再制造产有广阔的市场规模。以汽车零部件行业为例,目前我国每年汽车报废量约300万辆,而国内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企业产值为7亿元左右,再制造产品占汽车零部件生产的比重很小。未来再制造产品的比例肯定会逐步上升,这也将给汽车零部件再制造带来巨大的商机。汽车工业协会副秘书长晏一平预测,到2015年,我国汽车产销量将达到2200万辆,零部件需求将达到5100亿元,若5%采用再制造件,需求也将达到255亿元。
而作为工程机械制造及使用大国,我国的设备资产已达几万亿元,14种主要机型工程机械保有量达290万台。“随着我国进入机械装备报废的高峰期,再制造产业在社会、资源、环境效益等方面的优势决定了发展再制造产业势在必行。我国工程机械设备大多处于超负荷工作状态,目前全国80%的在役工程机械超过保质期,即将被淘汰的装备产品有着非常大的再制造需求。”光大证券表示。
机床行业方面,目前我国的机床保有量近700万台,但机床整体水平仍然比较落后。据统计,目前役龄10年以上的机床占60%以上,这些机床在未来5~10年都可能面临大修提升甚至功能性报废或技术性淘汰,从而形成相当规模的可循环利用的再制造潜在资源。若按3%的年机床报废淘汰率进行估算,每年将有近20万台机床面临报废、闲置、技术性或功能性淘汰,约占每年生产新机床产量(40万-50万台)的一半,“十一五”期间将有近100万台机床面临各种形式的报废,这不仅为再制造带来机会,更对再制造和提升提出需求。
再制造产业仍面临现实困难
尽管如此,我国再制造产业仍面临着不少的现实问题。“社会对再制造的认识依然不够,目前还处于政府推进试点阶段。目前主要集中在汽车零部件和机电产品两个领域,其中机电产品的试点才刚刚开始。”光大证券分析师表示。
仍以汽车零部件行业为例,我国汽车零部件再制造面临的首个问题即是获取原料困难。“由于我国目前还没有开放汽车废旧零部件自由流通市场,正规的再制造企业获得旧件很困难。”郭国栋表示。根据国务院第307号令《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》第十四条规定: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必须拆解回收的报废汽车……拆解的五大总成应当作为废金属,交售给钢铁企业作为冶炼原料。这里的五大总成是指汽车发动机、方向机、变速器、前后桥、车架。国务院307号令的限制,使再制造企业只能从汽车维修市场收购一些旧件作为再制造原料,远远不能满足生产和市场的需求。
而行业管理落后是另一问题。“目前,除了在国务院出台的一些文件上提到了再制造外,国内还没有针对再制造企业和再制造产品作出的明确规定。工商登记部门没有再制造业务一项,企业的合法性经常遭到职能部门的质疑,再制造产品经常被作为假冒产品处理。”光大证券分析师认为,在生产许可标准、生产准入法规、市场准入标准、市场准入法规及政府监管制度等方面,有一系列需解决的问题。
此外,目前再制造企业税费亦负担过重,这主要是由于旧件来源渠道多种多样,其中有私家车,个人不能出具增值税发票抵扣。本来,再制造产品有价格竞争优势,这样一来优势不明显,既加重了再制造企业的负担,又影响了发展循环经济的积极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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